我只是一個programmer ,更不是什麼博士,教授,真的可以相對自由地得罪人。若我得罪你,縱使你去Australia computer society 投訴我,那如何呢?我是他們會員與否,我一定都可以從事programmer 的工作。
我遇過不少有專業牌頭的朋友,太招搖,引起一些誤會,就算自己行得正企得正,都要煩一大場。或是說因你的專業是包容, 不要欺負“弱小”。
當然都怕用自己工作上的牌頭。因為工作牌頭只可以用在工作有關之事,除非有公司的同意,才可以做來做其他事。我也不喜歡因自己的事,要用其他機構的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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